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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518 - 2008-11-1 11:03:00
我呐喊!我愤怒!!!
哦,瞧啊,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们!
国家和人民给他们权利,是让这些执法人员们为人民服务的。可是他们为自己谋私利,接红包!
我,张亚娟,是个下岗职工,从黑龙江省双城市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泉街42号。为了生存,开了个(清真火锅麻辣烫)饭店。我是从2007年5月15日至2008年5月15日才开始与房东王占庆签的租房协议,我入住房开店以后到取暖期才发现,暖气不热!!!我一直在找房东和热力公司,我曾经因取暖问题给秦皇岛电视台《法制民生》栏目、秦皇岛市区长热线都咨询过,打过电话,却一直没有说法。后来,热力公司对暖气进行检修时,告诉我:暖气不热,是你们房东擅自改动暖气所致,与热力公司无关,热力公司还要罚款。我和爱人这才明白,原来设计图是一楼是门市(就是租店面),二楼是住宅,现在已经被我租用为火锅店。房东王占庆,为了自己的私利,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和暖气片所导致。我们被房东王占庆给骗了!!!我们租的房子没有防火通道和所有的消防措施,存在非常大的隐患。在2007年10月13日,消防部门向房东王占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2008年5月19日,法院给我带电话,让我去法院,我这时才知道,我被房东王占庆起诉了。对于房东王占庆起诉书中说的“我不交房租”,这条不是事实!原因如下:
1.我给他房租他不要,原因是让我去交取暖费、维修暖气设备所需费用。我的原则是:我受益我交费。结果现在是我的店里室内温度仅有8—9℃ 。
2.在2008年7月7日,房东王占庆去热力公司把取暖费交了,(我与房东王占庆已签订租房协议,其中第四条写着:出租人无义务替被出租人缴纳各项费用)但房东王占庆为何替我交费?这说明什么???
3.在2008年5月26日,法院第一次开庭时,法官对我的答辩及反诉置之不理,并不让我反诉,说要证据。我只能在房东王占庆的起诉书上所要求的去准备。法官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没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说简单些就是有钱有权就好办事)我不服,这才有了民庭(一)到民庭(二),重新办理。
4.从2008年7月10日第二次开庭后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但是,在2008年8月18日晚7点左右,房东王占庆一家三口气势汹汹地走进我正在营业的饭店内,我爱人上前搭话,问:“三哥,有事进屋说吧。”房东王占庆很霸道地说:
“就在这儿说!什么时候挪窝滚蛋?!”我说:“咱们不是经过法院了吗?等法院判了完再说呗。”房东王占庆说:“等不了!”后来房东王占庆的儿子(20岁左右)就掀桌子砸椅子骂人犯浑,并叫嚣:“花十万元买我的命!”对店里的客人大声喊:“你们以后谁也不许上这儿来吃饭!否则我天天来掀桌子!”我上前跟他说:“我不怕死!”房东王占庆的儿子就将沸腾的火锅企图往我身上倒,结果险些将煤气罐弄倒。我赶紧关闭阀门,这是房东王占庆儿子踢了我几脚,我出于防备和他扭打在一起。房东王占庆这时从对面水果店抢来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向我脑后打去,打了四五下。我昏迷了四个多小时,我爱人也挨了两下。经诊断,我的头部有脑震荡,我爱人被鉴定为轻伤。(经由秦皇岛市公安医院鉴定)
2008年9月9日,我的案卷从公安局到检察院,我和爱人去了检察院8次,都没有和检察官以及负责人见过一面。无奈我们在2008年9月23日让律师去跟检察官接触。检察官说:“此案非常清楚,你们等公诉吧。”可是在2008年10月2日(国庆放假6天),派出所的同志上午9点左右给我打电话说:“检察院给案卷退回来了。”10月8日就应该将案卷递交给法院去,为什么在国庆假日的时候才通知我们?检察院10月7日才上班,早不退晚不退偏偏放假时候退,什么意思?
后来,在10月7日,我到检察院才知道,房东王占庆的哥哥王占秋在检察院上班!!!
我什么都明白了!哎呀,老百姓真的没有活路了吗?!!
10月29日,下午2点,公安派出所来电话,要我去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原秦皇岛市人民医院)重新鉴定我爱人的伤势。我没有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爱人的伤是在8月18日晚被打伤了,距离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为了让伤疤愈合,我们已经用过疤痕灵(药物名)。但是疤痕还是很清楚的,秦皇岛第一医院的大夫行贿受贿,把法律当儿戏,不是实事求是的去做,而是弄虚作假、颠倒黑白。(本是一条疤,非要分开量)为什么我们要求去石家庄、北京做鉴定,他们不同意?他们说,必须在秦皇岛第一医院先做鉴定后,才能再去石家庄、北京鉴定。
国家领导们强烈要求反腐败,为什么这些执法人员不顾老百姓的死活?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法律?任他们摆布,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老百姓是什么啊!我们上哪里去说理啊?!!!
帮帮我们这些在外地生存的人们吧!!!!!
我的联系电话:1303186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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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辉 - 2008-11-1 11:28:00
:default2: 爱莫能助
tianxunmycool - 2008-11-1 11:47:00
爱莫能助
土哦哦土@ - 2008-11-1 1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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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特魔法 - 2008-11-1 12:33:00
。。。人皆生而平等,这是造物者所赋予的,不可剥夺之权利。拥有近亿人奴隶的人讲出这种话,也毫无说服力,只能说是在开玩笑吧。(你会觉得现在你是平等的“主人”位置么?)人道主义与人命尊重什麽的、只不过是自唱自赞而已,一点根据都没有。一介人类的生命有多少价值?你的生命、对世界而言又有多少意义?
抱着希望是很重要的。但是、光是祈祷并没有用。好事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想要得到什麽的话、只能靠自己去行动而已。
我只能说这些,因为,半调子的同情、只会造成自己与对方的痛苦。
杰洛 - 2008-11-1 12:34:00
同情中……
期待518 - 2008-11-4 14:31:00
帮帮我们这些在外地生存的人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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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爽 - 2008-11-9 8:53:00
这就是现在的中国,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政策,全是为那些有钱有势力的人准备的,一个在检察院上班的人就这么嚣张普天之下到底哪里才是我们穷人的乐土...................
吾虾米 - 2008-11-9 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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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辉 - 2008-11-9 9:59:00
:default6: 呵 吾虾米~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01:00
这倒不是法律的问题
而是执行法律的官的问题
国家在这类官的监控方面严重不足
民众没有对官的监控权和剥夺其官位的权力
如果民众对官有监控权和剥夺其官位的权力
那么官就不敢这样恶了
就这么简单
例如新加坡的官只敢贪污公家的
不敢影响任何一位普通民众的利益
因为一旦以恶毒的行为严重影响普通民众的权益
那么新加坡的任何一个官都做不了官了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03:00
能让他做不了官
他哪里还敢没事去恶你呢
官呀
官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06:00
国家应该掌握大的权力
而将市、县、乡一级的全力交给普通民众
严重侵权的官,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下架
并严厉追究其责任,很快就可以阻止这些恶毒的官了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07:00
并且还要能让普通的民众指定另外省市的官来调查这一省市的官
那才更好点
否则本省市的官,调查本省市的官
哪容易没后台关联么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10:00
可惜我们这个国家,很神气的制定了
江苏省的官不可以调查其他省的官
例如,江苏省盐城市的官
不可以去调查云南省的官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13:00
这样的规定
还神气的以为这是为了防止混乱
实际上这样的规定,被更多的官所利用
有些官仗着自己在全省都有后台关系
成天恶搞民众
以为内他们知道,出了问题,全省的官都护着他呢
你一普通的民众还能调动得了国 务 院为你调查问题
天月来了 - 2008-11-9 11:19:00
国家应该在民众告官的这问题上
允许民众去另外省找官去调查民众自己省的官
调查属实的,可以给予法律的惩罚
这样才要好一点
并规定,其他省的官接到类似的控告,不得推迟
故意推迟 的,也将要被处以和那个有问题的官的同等罪
这才能制约全国的官为民办事
或至少他们不会再去严重的侵犯民众的权益了
4443434 - 2008-11-9 11:24:00
无力帮你```
GTDer - 2008-11-9 11:54:00
帮你呐喊人类不平。
jmbt - 2008-11-9 12:22:00
中国就这样
茶馆小二 - 2008-11-9 12:50:00
通过媒体反映一下
不过注意自身安全
还是智斗好一些
毕竟没必要让自己受到伤害
BAGGIO·18 - 2008-11-9 12:54:00
哎
可悲
流氓小三 - 2008-11-9 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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