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人发明了文身,文身——被定义为社会等级和部落联盟的诠释。估计约一万四千年以前的石器时代,埃及金字塔内存放超过四千年的木乃伊,男女贵族身上各刻有明显的文身杰作。
文身在中国,起码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被用与刑法上,称为“黥”,又称“墨型”。
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夏美夷人带着文身从中国到日本。
第一个把文身于一六九一年带回欧洲的航海者,被称为“文身王子”,他身上共有三百三十八个文身图案。
发现彩色文身是在新西兰的毛利人部落,公元十六,十七世纪西方水手把新西兰的彩色文身文化带到了欧洲。
文身如何传入美国,至今还没人知道。
第一次世界大站后,文身者大都是女人,原因是为了纪念在战争中失去的爱人,它们一般文上小鸟、蝴蝶、红玫瑰、或是爱人的名字。
文身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
第二种是用数根针绑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
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此种方法是当今纹身师常用的方法。现代人对纹身的理解 又是包罗万象,极具个性化的。这种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图案将伴 随着人的一生。这种身体语言的纪念性,激励性,解脱性,每个人的理解又不尽相同。
大部分被采访者对于文身并不怎么认可,认为“文身是与黑社会或者底层社会联系在一起的,给人一种流里流气的感觉”;而那些赞同文身的则不外乎,觉得“身体、皮肤都是父母给的,没法改变,但是对于身体的装饰,自己可以控制和选择,你在意、爱护你的皮肤就应该给它选择你自己最喜欢的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