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网络技术的无限制传播不是网络犯罪根源
“天天泡泡”版主在2007-03-10发表的2007年月度(3月)版主安全提示 近日安全事件个人点评(
http://forum.ikaka.com/topic.asp?board=28&artid=8251265)中提到:
作者本身的“才华”虽然不可否认,但是网络危险技术的无限制传播不是根源吗?比如一个孩子只要在街边上买一本《黑XXX》自己在回家中照猫花虎,就可以盗取别人的网络信息,他此时确实已经触犯刑律!
首先我先声明一下,我是国内知名黑客期刊 《黑客手册》(
http://www.nohack.cn/) 的一名会员,我想说明的是:
首先,《黑客手册》是技术杂志,我们并没有提供任何诱使他去散播病毒的文字;
其次,《黑客手册》是技术杂志,所以我们会提供可能的算法,可以去翻翻程序员,他们的杂志中也会提供相应的算法;
最后,《黑客手册》是技术杂志,技术和剑一样,是双面的,就像有人只看到社会的黑暗面,而有人会看到光明的一面。
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是非对错他自己是可以判断的,难道有人递给你把枪你就真去枪银行?如果真这样做,那和SB有什么两样。
即使他不读《黑客手册》而去看程序员,也会走上这条路。
技术与力量一样,不分对错,真正的对错在于人心。
最后,我还想说明,“照猫花虎”学习黑客,完全可以在VMware里面进行实验。